文山附幼託藥措施~依據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 11 條
一、幼兒園應準備充足且具安全效期之醫療急救用品。
二、幼兒園應訂立託藥措施,並告知幼兒之法定代理人。
每次託藥請附上當次至醫療機構就醫之藥袋(含服藥說明)或處方簽。
幼兒需在園委託服藥時,請家長詳填「服藥委託書」隨藥交給老師,或親自到班上填寫並簽名。
教保服務人員依規定不得為幼兒餵藥,老師僅受託協助家長幫助幼兒餵藥,不負任何醫療責任,用藥後發生的意外或副作用概由家長自行負責。
幼兒用藥請家長備好『當次』服用的量,藥水請用小瓶子裝好『當次』所需的c.c.數,並標示上幼兒姓名。為避免給錯藥,請一併附上當次看診醫療院所之藥袋或處方簽。
三、教保服務人員受幼兒之法定代理人委託協助幼兒用藥,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為限, 其用藥途徑不得以侵入方式為之。
配合衛生局宣導,為確保幼兒用藥安全,託藥以醫師處方藥為限,園方不接受成藥委託。
四、教保服務人員協助幼兒用藥時,應確實核對藥品、藥袋之記載,並依所載方式用藥。
請家長詳填園方「服藥委託書」隨藥交給老師
日期 |
醫療機構開立處方 |
時間 |
類別 |
內容 |
家長簽名 |
餵藥者 |
月
日 |
□藥袋 □處方箋 (二者擇一) |
□午餐前 □午餐後 |
□西藥 □中藥 □其他: ________ |
□白包 □紅包 □藥水( )cc □其他(請說明): ________________ |
本人委請老師依上述內容給予敝子弟服藥,如發生副作用,願意自行承擔責任。 |
□良好 □吐藥 □其他: _________ 時間: 簽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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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其它注意事項
依「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」規定,以下法定疾病與一般疾病事件皆需告知老師,並在家休息,若有其他最新訊息也會即時公告宣導,請隨時留意。
新型A型流感.流行性腮腺炎.恙蟲病.百日咳.Q熱.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。
一般傳染病:紅眼症.腸病毒 (出現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).病毒性腸胃炎(如輪狀病毒、諾羅病毒及腺病毒,出現腹瀉症狀).水痘。
文山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